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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重拳规范银行同业账户 二级分行以上才能开结算户

日期:2026-03-28 02:51:48 / 人气:

在过去的几年当中,银行同业业务是以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存在着的,其悄悄暗藏着的风险使得监管部门已然只能选择一次次出手来应对。而且在2014年7月的时候,央行下发了178号文,此规定再度收紧了对于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所进行的管理举措,这无疑就表明银行凭借想“绕道”的方式去开展业务的难度又实实在在的增长了一分。

账户开立权限被层层上锁

遵照178号文所提出的要求,银行的全部同业业务都得经由总行进行授权,绝不能够由分行自行去决定。该文件清晰地作出规定,准许二级分行及以上的机构去开设同业结算账户, 不过其前提条件乃是必定要获取一级法人给予的授权。这就表明分支机构所拥有的自主权被极大幅度地压缩了,对于每一笔账户的开设而言,都需要朝着上级层层开展报批。

对投融资类同业账户的管理予以更为严格的规定,文件明确指出,这类账户通常情况下仅允许由一级法人以及一级分行进行开立操作,二级分行唯有在获取一级法人授予的权限之后,才能够开展相关办理事宜,支行以及在支行层级以下的分支机构则被直接排除于外,完全不存在开立此类账户的资格。

存量账户面临全面清理

178号文不但管控住了新账户的开设,还针对存量账户给出了清理规定,各个银行都得构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专项管理制度,对全部存量账户逐个进行核查,那些不符新规要求的账户,要限期整改或者直接销户。

有一位在股份制银行分行同业部门工作的人士透露,文件下达之后,分行方面便着手开展自查工作。诸多以往因业务便利故而开设的账户,当前均需再度审核授权文件。倘若寻觅不到与之对应的总行授权,那就必须马上停止使用,此清理进程工作量颇为巨大,然而却务必完成。

与127号文形成监管组合拳

在今年5月的时候,央行以及其他四个部委联合发出了127号文,此文件要求金融机构把同业业务归入统一授信体系之中。178号文呢,它其实是针对127号文在账户管理这一方面内容进行的仔细划分以及补充添加操作。前者所管控的是业务开展的规则以及授信环节所遵循的政策,而后者所管控的则是账户进入的途径以及操作过程中所拥有的权限。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的研究员杨驰表明说,在两个文件重叠加合而后,银行同业业务的治理体系变得更为清晰了。集中统一管理成为了基本的要求,不管是业务核查批准,还是账户开设设立,都一定得回到总行的层面来实施控制。这样的管理方式有益于防范操作的相关风险,也能够提升同业业务的专业化运营水准标点符号。

银行同业专营改革同步推进

127号文下发的当天,银监会一同下发了140号文,规定商业银行在2014年9月底之前达成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这表明分行的同业业务权限将会被收回,全部同业业务都要集中到总行的专营部门展开操作。

城商行北京分行有行长表示的情况,该行同业专营方案已上报了,分行同业人员会归属总行管,会作为总行分支机构在分行当地开展业务,利润分配方式也相应做了调整,部分利润上划总行,而大型银行里业务规模庞大的,怎样平衡集中管理和业务效率,这还是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级分行权限争议得到明确

178号文被下发之后,便有处于业内的人士冒出置疑,允许二级分行去进行账户的开立,这是不是给同业专营制度开启了口子呢,针对这个情况,多位身为银行方面的人士给出了明晰的回应,人民银行所颁发的这个文件主要是在对账户设立加以规范性的操作,并不牵涉到业务运营方面的模式,和银监会所要求的专营部门制不存在矛盾之处。

前提是总行授权,二级分行才能开立账户。业务运营由专营部门负责,而账户管理权始终牢牢掌控在总行手里的。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考量满足了大银行的业务实际需求,又防止了管理权限出现失控情况。有一位证券公司分析师表示,银行一直存有绕开监管去开发新业务的动力,监管层得持续填补漏洞。

后续细则还将持续出台

178号文是对127号文的补充,140号文也是对127号文的补充,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就此停止,杨驰曾做出预测,监管部门会依据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过程里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新问题,陆续发布更多的操作细则,监管的目标十分明确,这目标就是要促使银行资金从表外回流到表内,缩短融资的链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的成本。

银行而言,同业业务曾是规模快速扩张的关键通道,还是监管套利的重灾区。随着一系列组合拳实施,该路径正越发变窄 ,未来该行须于合规范围重新思索它的定位以及模式,往昔野蛮生长的时日已然一去不返了。

你们的银行,可曾因同业账户新规,对业务模式做出相应的调整呢?很期待能在评论区,分享你基于这次新规所观察到的情况,以及亲身经历过的那些事哦。